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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5-20    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单位:

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省教育厅将于20246月份对我校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,5月份为我校自查阶段,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,并于531日之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(院长签字盖章)报送至南实验楼211办公室;自查报告、附表1.1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(2024年)、附表1.3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ping@bdu.edu.cn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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