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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、实训室安全检查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4-11   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为贯彻执行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《保定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》文件精神,实验实训中心、安全工作处、后勤管理处将联合对全校实验室、实训室进行全面检查,具体检查安排如下:

一、学院自查阶段:2023411-416

二、自查内容:根据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事项风险清单》逐条进行自查。重点排查实验室、机房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级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,实验室、机房专人专管、使用登记、安全巡查等措施落实情况,购买、使用、存储、看管、销毁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,是否及时处置长期不用、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情况。以及历次检查中出现的普遍问题,如门口安全信息牌内容的正确性、大型设备及危险设备的操作规程墙体公示、室内有无杂物堆放等情况。

三、各学院自查结束后,撰写自查报告(附件1: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版),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清单(附件3),将电子版于4月1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邮箱yuping@bdu.edu.cn.

四、学校检查阶段:2023418-421

五、学校检查内容:参照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事项风险清单》内容。


实验实训中心

2023411